受珠海市斗门区环卫管理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环卫管理所环保密闭式垃圾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197HW)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环卫管理所环保密闭式垃圾屋采购项目;
2. 交货期:分期交货,在采购人每次提出垃圾屋的具体数量要求后25天内按照需要的数量完成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环保密闭式垃圾屋的制造商;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
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 朱湘丽
联系电话:0756-3361051 传真:0756-336119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