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前县垃圾外运处理项目已经台城管[2018]4号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台前县垃圾外运处理项目;
2.2 招标范围:台前县大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投资、建设、运营及运输,台前县生活垃圾的终端无害化处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采购编号:TC[2018]031;
2.4 预算金额:1120万元(第一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2.6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0年;
2.7项目地点:台前县大型中转站选址在台前县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环卫作业资质的企业(投标人若为环卫作业资质企业法人的,需承诺中标后30天内提供其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合作协议)或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处理业务的企业,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主要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3.4 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
3.5 投标人需承诺台前县垃圾中转站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台前县全部生活垃圾转运至已投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
3.6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 10 日至2018年 4 月 16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选择不携带原件,需要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北京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393-5320866
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21号楼19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299957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