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江路(泰山路—东海路)污水工程已经 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江路(泰山路—东海路)污水工程;
2.2建设地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9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0要求的其它内容: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等);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
3.3财务要求:2015年1月1日(新成立企业从成立日计算)起至2017年12月31 日止;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查询主体类型及内容为: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上述被查询对象中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黑名单”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5本次招标 不授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 2018 年 4 月 9 日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5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第 4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城北园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2-32670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淇滨区黄山路188号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3633926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