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2)投标报价:人民币11.0000万元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王希科,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10.0000万元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詹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2)投标报价:人民币12.5000万元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黄卫红,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东丽湖丽景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裴晨紫、段旭江
联系电话: 022-23266688转8047、18522892008
电子信箱:909867294@qq.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24538327
招标人:天津市东丽湖丽景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