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有害垃圾运输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247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为做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运输处理工作,妥善处置废旧电池、日光灯等有害垃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现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废旧电池、日光灯、过期化妆品等有害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具体包括32个镇(街)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市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及四个街道的垃圾分类试点村(社区)。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地级市或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 公司最大股东的; 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 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15年05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楼A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33199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学院路2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欧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0769)22331990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楼A5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