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CAZFCGGK2018-17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农村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项目2台12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无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n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4-16至2018-05-0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 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3.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8 09:30:00
七. 投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八. 开标时间:2018-05-08 09:30:00
九. 开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8 09:30:00
七. 投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八. 开标时间:2018-05-08 09:30:00
九. 开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2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收款单位(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银行账号:19075201040025441
十一.其他事项: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钱月英联系电话:0571-24818116传真:0571-24818116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3室2、采购人名称:淳安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吴贵富联系电话:0571- 64886709传真:0571- 64886709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淳安县采购办联系人:方建宏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传真:0571-64818305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