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东部电厂目前在役机组为3套三菱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2006~2007年间分别投入商业运行,机组包括一台燃气轮机,一台发电机,一台余热锅炉,主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余热锅炉未安装脱硝装置。本工程为#1机组余热锅炉脱硝技术改造,其中氨区为3台机组共用,本工程氨区须为其他2台机组预留接口和氨水容量。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发电厂SCR烟气脱硝工程设计或建设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机组数量及容量、工程内容。)
5.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5.3.1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机电);
5.3.2具有担任300MW(或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脱硝装置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经验;
5.3.3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
(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个人简历、资质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本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合同或用户证明,须能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应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废气)》或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资质》;(证明文件:若投标人具备则提供《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废气)》证书或《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不具备,则在投标阶段提供《设计分包单位名称及资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节/增加格式1-9)
5.6 土建和/或安装工程分包单位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土建和/或安装工程进行分包,不论施工部分是否分包,施工单位需具有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证明文件:投标阶段,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土建和/或安装分包单位名称及资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节/增加格式1-10):
5.6.1土建工程分包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6.2安装工程分包单位须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一级资质;
5.6.3分包单位在2011年至本项目截标之日应具有国内电厂施工经验;
5.6.4分包单位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6.5分包单位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设备和材料的运输、采购、催交、运输、项目管理、施工、检验、调试、业主人员培训、试运行及整套启动,以及其他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15年4月 28 日至2015年5月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整),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8.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8.5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步支行
账 号:764057930281
8.6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5.1-5.4条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邮箱(53209227@qq.com);
9、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 21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5月
21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 5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招 标 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招标代理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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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53209227@qq.com
白先生
0755-8246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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