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二催化烟气脱硝
喷氨格栅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5-0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二催化烟气脱硝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设备名称:喷氨格栅、整流格栅和耙式蒸汽吹灰器(详见询价书)。
2、技术要求:详见询价书。
3、招标范围:喷氨格栅、整流格栅和耙式蒸汽吹灰器(详见询价书)。
4、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
5、供货周期:接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内到货。
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含运杂费)。
7、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付合同价款6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合同价款30%;质量保证金10%。
8、服务要求:售后服务4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到现场。
9、其 他:最高投标限价35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的物的制造资质;具有至少两套在100万吨/年以上催化装置采用SCR法脱硝技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28 日至2015年 5 月 5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商务楼604室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资质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19 日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商务楼6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伍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电汇、转账等)。形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19 日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商务楼608室 。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侯军(技术)、王庆革(商务)
电 话:15304160280 (技术)
电 话:0416-4261835;13804167896 (商务)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招标单位:锦州石化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李春艳
电 话:0416-4264609; 传 真: 0416-4264936
电子邮件:jzshlicy@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锦州石化公司招标办公室
2015 年 4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