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F4800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良垃圾中转站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8,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大良垃圾中转站车辆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投标人须先到银行现金存款或转账方式支付后凭银行收款回执或转账凭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所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款 项 来 源:垃圾中转站车辆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投标人如果有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4月19日至2018年05月04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2)(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2)(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04月19日至2018年04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21884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
传真:0757-81851685 邮编:528200
(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218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