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 邀 请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委托, 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 营口市垃圾处理厂叉车设备采购 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YKGGZC2015022-1 ) 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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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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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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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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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1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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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 、2015年4月28日—201 5 年4月30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
2 、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 、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 应 在参加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4 、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4 月 30 日 14 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接收报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5月4日14:00-15:0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送至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 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5 年5月4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采购单位: 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81272167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 贺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 8 ): 邹 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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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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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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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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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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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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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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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用于发送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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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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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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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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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