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18年义务教育均衡创建采购教学仪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遂政采招【2018】101号
三、变更内容:
此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答疑或修正前未提出的问题,开评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解释;投标人或其他人不得有异议。
2、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日内提供投标文件中所列产品的样品送至采购人处,经采购人验收后,若有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所有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对异议进行表决,以评标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为对异议的最终解释。
现变更为:
此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日内提供招标文件中所列产品的样品送至采购人处验收,经采购人验收,若样品或演示不满足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参数,采购人将取消中标单位中标人资格,所有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对异议进行表决,以评标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为对异议的最终解释。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遂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遂平县勤政路3号楼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方式:0396-49007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311768
监督单位:遂平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4902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