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第三条第3条变更为“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原公告第五条第3条变更为“竞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厂家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近期社保证明和缴纳税收记录、近期(竞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报名时间延期至2018年4月27日。
4.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黎城县污水处理中心
联系人:桑伟
地址:长治市黎城县西仵乡西仵村
电话:1383555976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565号
电话:0355-3503722/18735530179
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