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四、项磋商文件获取中
第2条“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须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第⑤点: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证书;改为:⑤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
第3条“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供应商将全部证明材料原色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改为:3. 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供应商将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都市绿洲3栋2单元1406室;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传):13979828991 ;
邮编:333000
采购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景德镇市昌江区鲇鱼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879896532
政府采购监督单位:景德镇市昌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8-8339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