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建安区灵井污水处理厂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许昌市建安区灵井污水处理厂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能提供本次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灵井污水处理厂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
2.2项目地点及概况:位于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2.41hm2,厂区实际用地面积2.22hm2。整个厂区按1.5万m3/d规模规划,分期建设,本次(一期)工程规模为 1.0万m3/d,二期总规模0.5万m3/d,一期厂区内部分建构筑物的土建规模按1.5万m3/d建设。
2.3招标范围:许昌市建安区灵井污水处理厂相关设备。
2.4招标内容:泵类机械设备、格栅类、闸阀门类、搅拌器类、风机类及曝气盘、流量计、各分段设备、电气设备及材料、检测仪表设备、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等。
2.5标包划分:许昌市建安区灵井污水处理厂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划分为11个标包:
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
2.6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投标人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厂家投标;且制造厂家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负面记录和受惩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
3.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或网上下载的彩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不开具行贿犯罪证明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6日至2018年05月03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政七街东北角省汇中心A座2709室)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新村镇七里井村东侧(新郑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5374643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政七街东北角省汇中心A座2709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933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