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长乐市朝阳北路1号附近
采购单位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28830569
2、招标编号:FYZB-B1-2015014(2015长乐财购计047号)
3、货物名称、数量及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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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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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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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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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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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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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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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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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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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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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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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无负压装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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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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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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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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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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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整(¥2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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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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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300PE管及现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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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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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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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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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300焊接钢管及现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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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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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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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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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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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2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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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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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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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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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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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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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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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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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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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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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本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则无需);
(5)包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包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财务状况报告:每年6月31日前请投标人提供前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每年7月1日后请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不需提供);如无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请提供上个月的财务报表。
(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4、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8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7、 投标截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14: 30
8、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14: 30
8、开标、评标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nname st="on" productid="林">林
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569185 83569183 83569369(传真)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6735813996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