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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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书编号:FYZB-B1-2015014(2015长财购计[047]号)
2、招标项目内容: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给水无负压装置系统、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等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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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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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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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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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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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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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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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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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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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水无负压装置系统等 |
其他专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
28830569 |
福州市长乐市朝阳北路1号附近 |
|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等 |
其他专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
28830569 |
福州市长乐市朝阳北路1号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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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预算资金:51.4000万元 |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4-28至2015-05-10 |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交通路88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
| 6、联系人: |
林小姐 |
| 7、联系电话: |
83569185 |
传真: |
83569369 |
| 公司网址: |
http://www.fyzb.com |
E-mail: |
fyzb2004@126.com |
| 8、投标人资格: |
8.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8.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本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则无需); (5)包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包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财务状况报告:每年6月31日前请投标人提供前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每年7月1日后请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不需提供);如无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请提供上个月的财务报表。 (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4、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5-19 14:30:00(北京时间) |
| 10、开标时间: |
2015-05-19 14:30:00(北京时间) |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交通路88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13、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673581399610001 |
|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 2015-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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