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本工程暂定税前造价项目:一体式预制污水1#提升泵站暂定税前价400000元/座;一体式预制污水2#提升泵站暂定税前价400000元/座;政区风景石标志牌暂列金额税前价60000元,投标时均不得调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工程结算时据实结算。
澄清部分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要求和开标时间、地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