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阿尔山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专业施工,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工程名称:阿尔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调节水池改造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阿财购准字【2015】第41号
采购文件编号:远维阿采招字【2015】第18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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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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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尔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调节水池改造项目 |
1 |
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4、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项目代理人必须为建造师),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 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原件、七大员(施工 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测放员、预算员)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安全考核资格证C类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年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到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5、区外企业需先到兴安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办理准入备案手续后(即兴安盟住建局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再到兴安盟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报名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28日到2015年5月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审查地点: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次采购文件受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尔山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局
地 址:阿尔山市
电 话:13948237771
联系人:吴添军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共建巷23号
电 话:0482-8233899
联 系 人:朴盛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