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松桃县 2014 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土建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4月23日09:00时
开标地点: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人: 贵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余圣德
投标报价:4105207.89元
总 得 分: 85.67 分
第二中标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筑工程总公司
项目经理:杨灯志
投标报价:4108318.05元
总 得 分: 85.17 分
第三中标人: 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郑成兴
投标报价:4123662.37元
总 得 分: 82.12 分
根据《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人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期:2015年4月27日-201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