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350125]CZX[DY]2018001-1
2、项目名称: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270465000 | 2704650 |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 包1 | 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大樟村30号乡政府机关1层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响应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自有工业建设用地,且用地须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用地需在150亩以上,用地需经过永泰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并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照;2、项目用地应距离县城35公里范围以内,且满足永泰县建设局规划用地要求;3、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响应人须提供项目用地相关使用证明材料及用地示意图并标明具体位置、范围、亩数、周边环境情况等。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5-02 12:05;报名截止时间:2018-05-07 17:3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18-05-08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18-05-08 09:30,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联系人姓名:叶盛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3
联系方法:18750736853
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
联系方法:0591-86296259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