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噪音区治理花都区治理项目消防设施检测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20-3680174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四、工程概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噪音区治理花都区治理项目包含龙口-清布安置区及市政配套道路和保良北安置区。
(1)其中龙口-清布安置区及市政配套道路位于花都区花山镇龙口村及新华街清布村,旧106国道以东、新106国道以西,三东大道以南,商业大道以北的区域。龙口-清布安置区总建筑面积为285530.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83379.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2150.8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83379.7平方米。建筑总高度41.15米,属于二类高层建筑。该项目共包括29栋13层(首层架空为活动空间)的居住塔楼(编号为T1——T14,D1——D15),两栋12层(包含3层商业裙房)的公寓塔楼(编号为TG1、DG1)及安置区地块沿街布置的1层裙房(主要功能为安置区配套公建和配套商业,主要包括文化室、居委会、老年人之家和居民健身场所等)和一层(局部二层)的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龙口-清布安置区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是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商业大道、龙口东路和纵二路3条道路。其中商业大道道路宽度50m,全长654m;龙口东路道路宽度30m,全长约583m;纵二路道路宽度20m,全长约314m。
(2)保良北安置区位于花都大道与金谷南路交叉口位置西北侧及南侧。本工程西边为老山水河,地块中心有个灌溉渠通过,将地块划分为南北两块,A区位于灌溉渠北侧,B、C区位于灌溉渠南侧。总建筑面积390925.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320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0854.8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132088平方米。其中A区总建筑面积230954平方米,B区总建筑面积168205平方米,C区总建筑面积7180平方米。住宅部分为10层居住建筑,建筑高度为31.8米,属二类高层建筑;1#公建配套楼、2#公建配套楼、小学、幼儿园、垃圾收集站等公建配套高度均不超过24米,为低层建筑。地下一、二层为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五、招标内容:
(一)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二)本项目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噪音区治理花都区治理项目消防设施检测项目招标。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噪音区治理花都区治理项目安置区建设工程龙口-清布安置区和保良北安置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消防设施检测,主要招标内容有:
1、消防设施检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电源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室内外消防栓系统;
(5)防火卷帘系统;
(6)防火门系统;
(7)防排烟系统;
(8)气体灭火系统;
2、委托区域内的消防系统(含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包括对消防设施的单体(项)功能及其相关联动功能100%的检测。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7.613436万元。
八、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注:(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2、具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其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等级为“一级资质”或“临时一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招标主要内容);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暂无具体名单)。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
电话:020-36801746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东路1号
十三、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四、《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 年5月2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及消防设施的供应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 明 企 业: (企业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