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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矿山遗留问题重金属污染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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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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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湖南
有效期至: 2015-05-0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4-29 14:3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yusz2015    未注册
  • 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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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条件,本次对一标段、二标段(一标段为枫树山石煤矿治理工程,总投资约325.81万元,申请专项资金约260万元,自筹资金约65.81万元;二标 段为原桃江县硫化厂治理工程,总投资约277.35万元,申请专项资金约220万元,自筹资金约57.35万元)采取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桃江县矿山遗留问题重金属污染治理EPC项目
1.2建设总造价:
一标段:枫树山石煤矿治理工程:总投资约325.81万元,本次招标部分262.5484万元;
二标段:原桃江县硫化厂治理工程:总投资约277.35万元,本次招标部分220.9038万元;
1.3招标内容:
一标段:枫树山石煤矿治理工程:
(1)露采矿坑生态修复、废石堆整理、截洪、封闭工程建设费: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单价

小计

露采矿坑生态修复

1.

放缓边坡

m2

400

2.

网格护坡

m2

6000

3.

废石回填与整理

m3

25000

4.

客土回填

m3

10000

5.

复合土工布防渗

m2

30000

6.

拦石坝

m3

800

7.

植被覆绿

m2

10000

废石堆整理

8.

废石整理

m3

5000

9.

废石整理拦石坝

m3

350

截洪、封闭工程

10.

周边雨水截洪沟

m

500

11.

山洪撇除涵管

m

150

12.

回填区截洪沟

m

300

13.

砼喷射封闭

m2

200


2)勘察设计费。

二标段:原桃江县硫化厂治理工程:
1)沟渠清理加固及底泥处置工程、饮用水工程建设费: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单价

小计

沟渠清理加固及底泥处置工程

1.

排水土沟清理、挖除

t

5

清理及处置

2.

厂外排水沟底泥清理

t

3

清理及处置

3.

东灌渠底泥清理

t

9

清理及处置

4.

排水土沟硬化

50

0.5m ,深 0.5m

5.

厂外排水沟部分加固、防渗

15

2.0m ,深 0.8m

6.

厂外排水沟部分加固、防渗

20

0.8m ,深 1.5m

7.

东灌渠加固、防渗

50

饮用水工程

8.

施工测量

1

9.

土方开挖

m3

3000

10.

主要管道铺设

m

1750

11.

自来水入户工程

498

12.

土方回填

m3

3000

13.

附属构筑物施工

1

(2)勘察设计费。

1.4计划工期:暂定180日历天,计划2015年7月开工。
1.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2.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2.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7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同时申请报名和投标,且允许2个标段同时中标;对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申请报名和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各标段所投入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允许相互重复,否则其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为废标。
3、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招标文件资料费金额为肆佰元整(¥400.00),共计肆万零肆佰元整 (¥40400.00),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 到账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8704 1240 0177 9756 0012
提 交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桃江县重金属污染治理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如果没注明是“桃江县重金属污染治理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申请报名和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每个标 段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否则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相应标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技术方案一套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购买地点: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桃江县委党校院内);购买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有效工作日内;技术方案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5月5日下午17:00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tjggzyjy@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4.4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2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桃江县委党校院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邮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 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 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桃江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人: 黄冰
电  话: 15007370066 0731-85135397
传  真: 0737-226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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