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告标题: |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垃圾转运站 |
|---|---|
| 2、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垃圾转运站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永春镇长春堡村垃圾转运站;二标段为永春镇段家店垃圾转运站。 2.1 建设地点:一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春堡村;二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段家店。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永春镇长春堡村垃圾转运站,包括土建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围墙及部分地面硬化;二标段永春镇段家店垃圾转运站,包括土建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围墙及部分地面硬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工程内容:一标段:转运站、深井泵池、污水沉井及污水池。转运站建筑面积75.6平方米,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檐口高度7.65米;污水沉井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为剪刀墙结构、筏板基础;深井泵池14.76平方米,为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污水池建筑面积13.5平方米,为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新建外网工程包括围墙及部分地面硬化。 二标段:转运站、深井泵池、污水沉井及污水池。转运站建筑面积75.6平方米,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檐口高度7.65米;污水沉井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为剪刀墙结构、筏板基础;深井泵池14.76平方米,为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污水池建筑面积13.5平方米,为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新建外网工程包括围墙及部分地面硬化。 2.4采购预算:一标段794,818.00元;二标段788,035.00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件相关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1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669号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六楼602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B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网页打印、项目建设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阜企业入吉备案公示截图(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如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收投标单位报名费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669号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永春街45号 联 系 人:孙百占 联 系 电 话 :15904410108 采购代理机构: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669号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六楼602室 联 系 人: 钱强 电 话: 15567766859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2018年5月3日 |
| 3、地域类型: | 县区 |
| 4、政府采购编号: | TXJ-0431-2018008 |
| 5、代理机构名称: |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 6、联系人: | 钱强 |
| 7、办公电话: | 0431-81930222 |
| 8、联系电话: | 15567766859 |
| 9、传真: | 0431-81129705 |
| 10、邮编: | 130000 |
| 11、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669号 |
| 12、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