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告标题: |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垃圾转运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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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告内容: |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垃圾转运站项目 招标编号:LNWXCCGS-2018053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垃圾转运站项目 ; 2.2项目内容:垃圾转运站建设等内容;(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计划投资:3090053元; 2.5工 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拒绝已被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联系电话:1590441302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161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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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地域类型: | 县区 |
| 4、政府采购编号: | LNWXCCGS-2018053 |
| 5、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6、联系人: | 马凤斌 |
| 7、办公电话: | 0431-87916188 |
| 8、联系电话: | 18740067660 |
| 9、传真: | 024-22722158 |
| 10、邮编: | 130000 |
| 11、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广场一号公寓1237号 |
| 12、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