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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必须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ludao.gov.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咨询电话:0429—3119511(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供应商自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城市兴海北街164医院东侧,快乐时光婚礼城对面),报名电话: 0429-5353000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报名的供应商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法人证明或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若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特快专递费。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8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具体以到账为准。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银行:兴城长兴村镇银行营业部 保证金缴纳账户: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0008318990000000010 行号:320227700432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不计利息)。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09: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城市污水管理处 地 址:兴城市新客运站南侧 联系人:周处长 联系电话:0429-5190198 采购代理机构: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兴海北街164医院东侧,快乐时光婚礼城对面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29-53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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