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兴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经由葫芦岛市·市本级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人民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城市人民医院院内
2.工程规模:扩建污水处理站,占地188.7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g-sz201804001001001
兴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扩建污水处理站,占地188.7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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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4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4月25日至2018年05月0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领取地点: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73号
地 址:
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邮 编:
邮 编:
125100
联 系 人:
张策
联 系 人:
张涵达
电 话:
18009899998
电 话:
0429-5756000
传 真:
传 真:
0429-5756000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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