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YJGJZC2018-012
2.采购人名称:永吉县污水处理厂
3.拟采购项目:永吉县污水处理厂PAM及复合型化学除磷剂10%液体采购项目
4.采购项目预算:共73.5万元整
5.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5.1该采购项目通过两次公开招标投标只有吉化集团吉林市聚盛化工建材有限公司报名。
5.2供应商为吉林省专业生产各种污水处理药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药剂品种齐全,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供货及时。吉林石化、哈尔滨石化等五十多家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装置均采用该企业产品。
5.3能够为污水处理厂无偿提供药剂应用全面技术服务,无偿提供污水污泥处理技术咨询服务。因此,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对永吉县污水处理厂PAM及复合型化学除磷剂10%液体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6.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用于污泥脱水,除磷剂用于深度处理除磷,质量优良,效果稳定。省内多家城市污水厂应用聚盛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快捷高效。吉化聚盛化工是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吉林燃料乙醇、哈尔滨石化污水处理用药剂柜架协议指定供应商,是中国石油系统产品质量和销售服务信得过单位。
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吉化集团吉林市聚盛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遵义西路98号
8.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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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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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漫江 |
吉林市水务集团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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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 志 |
吉林晟市水务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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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董绍武 |
吉林石化污水厂 |
工程师 |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9条要求,本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925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吴女士
电 话:0432-64239667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432-64206992
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432-64239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