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已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普发改[2017]116号]批准建设、普发改行审[[2017]74号]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人为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4686.2㎡,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量为6万吨/日,中水回用规模为3万吨/日;污水处理工艺技术采用物化+生化+高级氧化深度处理工艺;铺设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4536米,回用水管网总长4587米。项目计划总投资35254.95万元,其中建安造价为28660.91万元。
2.2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工程保修期阶段等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证书职务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3:报名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中心九楼)报名。
3.2 报名时需法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并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予报名。
(注: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自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或经核对不一致的不予报名。)
5、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公休日除外。)请投标申请人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中心九楼)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6月12日9时30分(地点同上)。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3-2216309 电话:0663-3858188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发布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