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太姥山镇牛郎岗景区拓展提升建设项目核心景区提升工程一期牛郎岗景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201号文、鼎发改审批【2017】1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牛郎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 福鼎市牛郎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太姥山镇牛郎岗村规划红线内;2.2. 工程建设规模:福鼎市太姥山镇牛郎岗景区拓展提升建设项目核心景区提升工程一期牛郎岗景区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污水(沙滩40吨、景区300吨。)景区污水管网总长2357米,其中1359米管径为De300、998米管径为De200的双壁波纹管,管道采用放坡开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3087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污水处理站、管网敷设、管道开挖以及公厕等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福鼎市太姥山镇牛郎岗景区拓展提升建设项目核心景区提升工程一期牛郎岗景区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图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厂工程、排水管道工程;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30878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1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5月10 日8时00分至2018年 05月 16日17 时3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用无记名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7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
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www.fjggfw.gov.cn、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牛郎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太姥山镇金安路11号,邮编:355200电子邮箱: /
电话:13859627709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3栋1梯1402室
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331999253@qq.com
电话:13626971371
联系人:许本凌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网址:www.fjggfw.gov.cn、www.ndggzy.gov.cn:8090/ndztb)联系电话: 4008503300
监督部门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建局地址: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3-2195050、0593-781822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收款单位: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323010010000011832;
联系电话:0593-2195160;
联 系 人:陈先生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2楼;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福鼎市国土局二楼开标大厅。
说 明:注明用途:“ E3509000902300396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