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1套单台日处理能力为300 t 的垃圾焚烧生产线。
3、招标内容:
整套烟气净化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及试验、保温油漆、整套启动、试运行、性能考核、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培训等内容的工程总承包的“交钥匙工程”(不含土建工程)。(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西南方1000米处,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
5、交货时间:本项目要在2016年1月底投入运行,因此投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供设计所需的资料和土建必要的荷载数据;投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届满90日历天后的第一天开始供货并进场施工,2016年1月中旬完成合同设备调试。如招标人因项目需要需调整交货时间,招标人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完全响应且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6、交货方式:本工程采用“设备岛”交钥匙总承包方式,除土建基础和厂房外,中标人负责在环保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2年及以上烟气处理系统在垃圾焚烧行业运行应用的成功业绩,并具有垃圾焚烧单台 300吨/炉(炉排炉型)的烟气处理系统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合同封面页、规格数量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业绩资料独立成册。
业绩应是投标人自己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等的业绩。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1+1)投标,联合体主体是投标产品的设计生产、集成商;投标联合体副体是烟气处理系统工程的安装单位。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3、标书售后不退。邮购另加快递邮费人民币100元。(注: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307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307开标室。
七、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和通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网 址:www.gdebidding.com
开户行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标书费、服务费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专用账户)
账户:44001863201053034613 邮 编:510045
电 话:020-66341720、66341792 传 真:020-66341796
联 系 人:董先生、吴先生 电子邮箱: pdf628@126.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招 标 人: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