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华源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的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TC15052B6
2、项目名称: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共4套,具体内容为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监造配合、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质量保证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与要求。
4、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证明其能够制造本次招标采购的锅炉和压力容器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近十年(2005年1月1日至今,下同)应具有用于垃圾焚烧发电的单台500吨/日(含)以上机械炉排炉的配套余热锅炉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有效内容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4日
(北京时间09:00-11:00、13:30-16:30)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18室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资料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另须收取资料押金1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退还图纸资料,图纸资料完整且装订未被破坏,代理机构返还押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到第6条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5)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6)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以上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留存(1)的原件和(2)—(6)的盖章复印件。
8、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最迟须在2015年5月4日12:00(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 投标保证金:60万元人民币,受益人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日期前汇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在投标时递交。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12、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具体会议室详见一楼电子屏幕)
招标人:北京华源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2号楼
联系人:韩永春
传真:010-88121109
招标监督人: 王女士 1348879235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2108205/62108119
传 真:010-62108124
联 系 人:郭晨钟、马兆晖
电子信箱:bidding5@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