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2】15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次招标为全厂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北部黄圃镇,东南距中山城区约36km,西北距佛山顺德城区约20km,东邻三角镇,南靠东凤镇,西接南头镇,北倚顺德容桂。水陆交通方便,东去15km有京珠高速公路穿过,西边4km处有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及广珠轻轨南北方向横穿;水路江深水阔,3000t级货轮可以直达广州等内陆港口,也可沿珠江口直通大海。现扩建2台300MW等级燃煤供热机组,本项目为全厂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2招标上限价:招标人在答疑时通知。
2.2.3工期: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时间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分公司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授权书以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3.2须具有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项承包壹级资质(以上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3.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方具有降噪工程EPC总承包的能力和业绩,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应具有1个燃煤发电厂单机容量300MW(含)及以上、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噪音治理工程合同业绩(单独循环冷却水塔噪音治理工程除外),且已通过环保验收;
3.6项目经理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方),且持有安全工程B证;
3.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其中一个单位报名;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者请于2018年5月18日17:30前,将报名函(须盖章,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等资料电子邮件至我司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除图纸外,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双面印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和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圃南路18号
联系人:黄女士 0760-23502900-8822 18802590831
唐先生0760-23502900-8829 15019550427
电子邮箱:zshdzb@gdhpower.com
2018年5月11日
发布人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