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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1至4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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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山东
有效期至: 2015-05-0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4-30 16:5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xun2015    未注册
  • 地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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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1至4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三、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招标机构代理招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四、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 工程概况:
邹县电厂位于山东省邹城市西南约 10km 的唐村镇,电厂北邻唐村煤矿,南接潘官庄,西靠双村,东与侯庄为邻。
一、二期工程共安装四台300MW机组(后期经改造为335MW),已分别于1985年~1989年建成投产。机组配套锅炉为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的型号为DG1000/170-1型亚临界压力自然循环汽包锅炉,采用倒U型布置、切向燃烧、固态除渣、平衡通风。
1至4号机组每台配两套卧式静电除尘器。原设计最大处理烟气量2015287m3/h,电除尘器入口最大烟气含尘浓度40g/m3,2、3号机组双室五电场,设计除尘效率≥99.9%,烟气排放浓度≯40mg/m3,1、4号机组双室四电场,设计除尘效率≥99.8%,烟气排放浓度≯80mg/m3
邹县电厂1至4号机组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配置,设计脱硫效率大于95%,脱硫吸收剂采用石灰石,脱硫副产物为二水石膏。脱硫装置不设置GGH。吸收塔内设置4层喷淋层。设计煤种含硫量为1.5%,烟气进口SO2浓度3506mg/m3(标态、干基、6%O2),脱硫效率>95%,出口SO2浓度<175.3mg/m3(标态、干基、6%O2)。1至4号机组脱硫装置于2009年相继投产运行。本期脱硫将与湿式除尘器同时改造,增加及更换喷淋层,更换除雾器等施工。
4.2 招标范围:
①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1至4号机组湿式除尘器(自湿式除尘器 入口膨胀节至出口膨胀节,含两侧膨胀节)改造相关的全部设计、设备选型、配套设施、结构设计、性能、制造、供货、施工和安装工作、试验、试运、培训、售后 服务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不包括土建施工,但需提供土建设计图纸资料;配合招标方接受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配合招标方接受环保主管部门进行 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1、4号湿式除尘器入口烟尘40mg/Nm3,出口烟尘浓度不大于5mg/Nm3,2、3号湿式除尘器入口烟尘25mg/Nm3,出口烟尘浓度不大于5mg/Nm3
不包括性能试验工作,本项目性能试验由招标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不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则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必须具备湿式除尘器独立设计、制造能力。
2、企业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拥有引进技术或自主开发技术的来源及知识产权证明,确保不存在技术使用纠纷。
3、企业业绩:投标方至少有2台300MW及以上机组湿式电除尘器改造业绩,其中至少有1台湿式电除尘器小于5mg/m3,并提供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或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证明资料。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完成情况、供货情况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项目经理:投标方项目经理有1台300MW及以上机组湿式湿式除尘器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载明项目经理名字),或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项目经理业绩数量)。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方在最近3年内无较大安全事故。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2、时间:2015年4月29日-5月5日。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8.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8.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8.2.1 标段名称:
序号
标段名称
标书费用(元)
1
邹县除尘器改造
8005
请将电汇底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发送至此邮箱:yangtingting@chdt.com.cn ;zhoujinglei@chdt.com.cn收到邮件后我公司将开通华电招标与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权限。(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字样,购买招标文件回执请提供可复制版,禁止提供扫描及图片版)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 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 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8.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8.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 17:00。
九、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
十.投标文件提交
10.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0.2 递交标书地点(即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10.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
联系人: 马金刚 电话:0537-5482486 手机13355117560
传 真:0537-5482048 电子邮件: 13355117560@189.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杨婷婷 电话:010-83568723
E-mail:yangtingting@chdt.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
联系人:周靖雷
联系电话:010-83565837 E-mail: zhoujinglei@chdt.com.cn
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
1至4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标段名称:
投标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联系人联系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电子邮箱

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
 
备注: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2、本表填好后发送务必邮件到招标公司联系人,避免因出差无法及时开通下载标书权限!!谢谢配合!
3、请在邮件中提供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信息的可复制版,以便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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