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将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10万吨/年甲醇制芳烃所需视频监控,广播对讲,调度电话、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检测器供货安装总包。
1、招标人名称: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 联系人:皇甫亚利 联系方式:0917-282601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俊青/冯涛
联系电话/传真:18663576108/13623510778
电子邮件:18663576108@163.com
3、招标编号:0677-N150421-261/S
4、项目名称: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10万吨/年甲醇制芳烃所需视频监控,广播对讲,调度电话、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检测器供货安装总包。
5、招标内容:包一:视频监控,广播对讲,调度电话供货安装总包;包二: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检测器供货安装总包。
6、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具有本项目的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1)投标人应为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安装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应具备生产商直接授权资质,包一: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包二: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证书、检验证书;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需通过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2012年-2014年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及2011年-2013年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5年 4 月29日至2015年 5 月 6 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节假日不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直接购买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购买时请携带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2)电汇方式:
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帐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 行号:304471042405
(3)打卡方式:聊城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卡号:6223 1915 39931308 持卡人:范莉行(13561220027接收打款信息)【禁止打保证金,标书费只限周六、周日办理汇款】
【采取电汇或打卡方式购买的,请注明所投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开据发票单位名称、贵公司详细邮寄地址、联系方式、收件人等,将电汇底联(打卡回执)扫描发送至18663576108@163.com。】
8、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月 20 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20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递标书及开标地点: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