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实施垃圾袋装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192
1 、沭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实施城区实施垃圾袋装化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沭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2) 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 工 期:2 日历天
(4) 质量要求: 合 格
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城区实施垃圾袋装化采购项目 ,每位申请人可以参与上述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4 、 本工程大垃圾袋招标控制价为0.9元/只,小垃圾袋招标控制价为0.2元/只, 高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财务资信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能力营业执照;
(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三)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6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04 月29 日 至2015 年05 月06 日 17 时00分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保证金确认同时收取)。
7 、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1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8 、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在开标前,提供银行回单经财务室确认过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故(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未提交书面申请的)不参加开标会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附: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0527-83100015
9 、评标、定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10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1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非会员报名)。
12 、 已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沭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陈德骥 联系电话:138123143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慧敏 联系电话:1358527335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刘 学 联系电话:0527-89985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