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宿松县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PPP项目
2、项目编号:CG-AQSS-2018-041
3、采 购 人: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地点:宿松县境内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包含存量垃圾清运、环卫保洁、转运设备设施初期投资及设备设施更新投资。
6、项目规模:宿松县境内22个乡镇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和环卫设施系统,并配套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和运营维护管理系统。
7、建设内容:
(1)镇区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中转站,完善镇区的前端收集系统。
(2)农村辅以吊装式垃圾运输车、挂桶收集车、电动保洁车等成套环保设备。
(3)配套道路及水域保洁相关车辆及设备设施。
(4)搭配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套数字化管理系统及GPS定位系统,形成宿松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网络化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达到垃圾收运“全封闭、压缩化、高效率、数字化”的要求。
8、运营服务范围:覆盖宿松境内22个乡镇[复兴镇(不含临江产业园已委托保洁区域)、汇口镇、许岭镇、下仓镇、长铺镇、破凉镇、二郎镇、凉亭镇、洲头乡、九姑乡、千岭乡、程岭乡、高岭乡、五里乡、佐坝乡、隘口乡、河塌乡、陈汉乡、柳坪乡、趾凤乡、北浴乡、孚玉镇(不含县城老城区、东北新城和经开区已有委托社会化管理保洁覆盖区域)],包括乡镇区域内所有集镇、村(社区)、组范围内的所有道路、河沟渠塘、房前屋后、背街小巷、公共区域等的垃圾清扫、收集、分类、转运及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治理乱涂乱画、乱粘乱贴、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等工作。
9、合作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初步确定为1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建设期内,须边建设边运营,在建设期内处理完毕存量垃圾),正式运营期为9.75年。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合格制。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能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采购人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确定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采购活动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PPP合作内容:
1、合作模式:宿松县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PPP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OT)合作模式。建设期内,须边建设边运营,在建设期内处理完毕存量垃圾。
2、合作内容:政府出资代表人与中标社会资本合作组建项目公司,政府占股10%,社会投资人占股90%,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1600万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保修、维护、到期移交。其中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建设期内,须边建设边运营,在建设期内处理完毕存量垃圾),正式运营期为9.75年。
3、目前本项目存量资产评估价格为1505.62万元,项目公司成立后应一次性将1505.62万元支付至宿松县财政账户,以获得存量资产十年的使用权。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要求:
(1)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近三年(2015年5月1日至今)来,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年运营维护费不小于2000万元且运营期八年及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或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不含农村或乡村的不予认可),且已进入正式运营;
(3)申请人需有合法有效的不低于1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授信或其他资金明确的资金来源渠道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申请人均可申请参加,联合体组成家数(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并加盖联合体双方单位公章;采用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申请过程所有相关事宜,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申请。
(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资格预审,如为联合体参加,此项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同等约束。
(6)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资格预审,如为联合体参加,此项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同等约束。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申请人信誉要求:
(a)申请人无因串标、骗取中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期限内:
①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
③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b)申请人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c)申请人一年内无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15分(含)以上的。
(d)申请人近3年(自2015年5月17日到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申请人在投标资料中须出具无第(a)、(c)、(d)等三种情形的书面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采用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双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上第(1)、(2)、(4)、(5)、(6)、(7)条规定,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第(3)条规定即可。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投标的责任。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供应商报名,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aqzbcg.org)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5991205、0556-5991200,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5日(每日8:00-23:50)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8503300,QQ:4008503300。
3、资格预审公告期限: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资格预审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4、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5月29日下午17:00时前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系统内按要求提交。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系统中回复或发布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前未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了解资格预审文件所有的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申请人完全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条款,开标后不得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或条款提出质疑。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采购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会及投标预备会。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6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地点为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备注
1、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放弃投标,请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3日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申请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弃标的,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3、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方式: 13956539778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伯坚,李文波 联系方式:0551-63736278,18949807401
邮箱:bjchen@ahbidding.com
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