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改造(二期)工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 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 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改造(二期)工程 。
二、 采购编号 :GDZJCG2015-K004
三、采购预算: 895.89826 万元。
四、 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增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2009年1月1日以来生活垃圾渗滤液同类工程(填埋场或焚烧厂渗滤液)的施工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施工单位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4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严格施工企业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数量管理的通知》(粤建许函[2011]212号)及关于《进湛建筑企 业承接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湛建管[2012]146号)要求,投标人的专业承包资质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确认的《建筑业企业 资质序列确认函》为准;
5 、投标人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粤建市函 [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 得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
7 、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查询内容包含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投标授权代表) ;
8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9 、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 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 范检查
,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活动。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六、现场勘查(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集中举行勘查及答疑会,各投标人自行勘查。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九、招标文件售价: 标书费人民币200元/套,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报名时,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1 、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增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书复印件 ;
5 、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确认函复印件(总承包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确认函复印件);
6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及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8 、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9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 年5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北京时间)(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十三、开标地点: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十四、特别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3 、邮政编码: 524000 ;
4 、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 陈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9936;传真:0759-3389936;
5 、项目咨询电话: 0759-3389936 ;
6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 0759-3389936 ;
采购人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 、联系人: 黄小姐
3 、联系人电话: 0759-2207112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