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D[2018]06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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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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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舟山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垃圾运输船及专用设备柴油采购项目 |
1 |
项 |
158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具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 —17:00
2、发售地点: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6楼)
3、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银行转帐/汇票。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舟山普陀支行
帐 号:3309040160000016374
帐 户 名: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方应于2018年6月8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舟山市临城翁山路530号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正大窗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6月8日9时00分在舟山市临城翁山路530号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文件原件(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投标时提供)、《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十一、本次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80-6202033
传真:0580-6202023、6202039
联系人:小刘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56号6楼
邮政编码:31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