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污水消毒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WZZC2018-X1-30010-GXHL
三、项目内容:污水消毒设备采购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约27.53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坏境标志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 5 月 18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 5 月 22 日止(8 :30至 11 :30, 15 :30至 17 时:30)。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3楼综合部)报名。
3、报名时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报名资料报名。报名资料包括: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或由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投标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报名人凭报名收据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3楼)领取询价文件。
5、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和邮寄)
八、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25 日 09 时30分24小时前将保证金2700元整从基本帐户转帐至以下帐户,(办理报价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报价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666600085802900010
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8年 5 月 25 日 09 时3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密封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上下端封口处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为合格)提交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要求携带并出示本项目所需的资质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五)企业信用查询单:1.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单位,点击“信息打印”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显示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显示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查询内容包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
(七)投标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八)投标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九)投标人2017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2017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十) 报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
以上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以上资料在截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审核不通过则拒绝接收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凭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法到达指定地点。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藤县漓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藤县藤州镇
联系人及电话:陈 燕 189348322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藤县藤州镇河东区东山路452号 项目联系人:梁燕坤 联系电话:0774-7299368
3、监督部门:藤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774-7288236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5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