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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8]56号 经批准,采购人江苏海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2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2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 2、项目概况:包阜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两座(分别是通榆垃圾中转站和骥超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中转站两年的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采购预算价140.00万元(两年),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2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两年。 5、服务标准:合格。 6、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售价: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221.231.107.42 )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05091) 2、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售价:2018年5月18日8:30至2018年5月25日17:3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15: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13日15: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0万元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合同服务期两年,分四次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款的25%(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闻荣生 联系电话:15950276508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城南大厦A座6011室 联系人:徐真艳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89719985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2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投标的函
致: 江苏海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 江苏海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2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编号:FNCG[2018]56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