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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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务条款 |
8 |
(1)投标品牌同类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在江西省粮食局系统有5-10台用户的加1分,有10台以上用户的加2分。(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用户名单和用户联系方式及用户验收单复印件) (2)投标品牌同类近红外分析仪在江西省粮食局系统有5-10台用户的加1分,有10台以上用户的加2分。(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用户名单和用户联系方式及用户验收单复印件) (3)投标品牌同类锤式旋风磨在江西省粮食局系统有5-10台用户的加1分,有10台以上用户的加2分。(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用户名单和用户联系方式及用户验收单复印件)(4)投标品牌同类X射线重金属分析仪在江西省粮食局系统有3-5台用户的加1分,有5台以上用户的加2分。(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用户名单和用户联系方式及用户验收单复印件)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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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务条款 |
8 |
(1)投标品牌同类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生产厂家在江西省内设有2人以上固定人员作为本项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加2分;或承诺在中标后30日内在江西省拟派2名固定人员作为本项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加1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品牌同类近红外分析仪生产厂家在江西省内设有2人以上固定人员作为本项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加2分;或承诺在中标后30日内在江西省拟派2名固定人员作为本项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加1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合同须含有投标品牌同类锤式旋风磨设备的),一份得0.5分,可累计 ,最高得分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章佐证,原件开标时备查。 |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采购单位:市新余渝水区粮食局
详细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胜利南路372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8790784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0-6440033 18979058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