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XDB-15-008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以 吉发改审批【2012】434 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贷款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东海路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输水管线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范围及内容: 泵站出水主管为DN700,满负荷设计流速为V=1.08M3/S,管线总长度为1750M.(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白城市生态新区
2.4 设计周期: 2015 年5月22日至2015年6月20日, 30日历天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3 投标人 近三年 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地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 29日至2015年5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 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 14 号) 报名后执回执单 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1)营业执照副本 ;
(2)资质证书副本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5)企业承揽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9日14时 00 分,地点为 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白城市生态新区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0436-368601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邮政编码: 13 0 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943685961
201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