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垃圾处理厂填埋区二、三、四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城投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位于杨市垃圾填埋场,主要为垃圾填埋场的升级改造。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工程地点:位于杨市垃圾填埋场。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城投资金,资金已落实。
2.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审定价的40%,第二年付至审定价的70%,余款第三年付清。(施工期间民调自理,所发生费用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派出承担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市政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的开标大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近3年承接完成的至少1项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大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jggzy.cn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潜江市紫月路北侧6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728-81050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潜江市章华南路42号广播电视台综合办公楼9楼
联系人:张志刚
电 话:17740541217
2018年5 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