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北部新城路网(大同片区)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 青白江区北部新城路网(大同片区)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审批[2015]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审批[2015]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QBJ-JSGC-SJ-2015-03-ZB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1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大同镇
2.2建设规模:一是凤凰西一路北接凤凰大道,南底同华大道,全长约800米,规划道路宽20米。道路建成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桥涵、排水管道、人行道、路灯、行道树、交安设施、消防设施、环卫设 施、电力通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22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0万元;二是凤华路(海德名邸南侧)西起凤凰大 道一段,冬至华逸中路,全长约500米,规划道路宽20米。道路建成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进行雨污水管道、人行道、路灯、行道树、交安、环卫、 消火栓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9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万元;三是凤祥大道(区医疗中心正门至青白江大道段)总长 约1860米,规划道路宽30米。道路建成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进行污雨水管道、人行道、路灯、行道树、交安设施、消防设施、环卫设 施、电力通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7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00万元;四是凤凰东五路北起凤凰大道三段东 段,南至华金大道四段(大同路),道路总长约800米,规划道路宽25米;道路建成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进行污雨水管道、人行道、路灯、行道树、交安、 消火栓、环卫、电力通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32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0万元。五是凤凰东六路,道路总长800米,规划道路宽40米,道路建成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进行污雨水管道、人行道、路灯、行道树、交安、消火栓、环卫、电力通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6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00万元。
2.3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2.4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3.1 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应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工程设计Ⅱ组(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④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 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⑤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⑥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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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30 日 00时00分00秒至2015年 5 月 9 日 23时59分59秒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 10 时,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 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765号凤凰岛二号楼
电 话: 028-62779557 /028-6277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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