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6辆自卸车采购项目。
1.1.1 3辆25吨大件垃圾自卸车(桂城中转站使用)
1.1.2 3辆31吨电厂炉渣自卸车(电厂炉渣转运使用)
1.2 招标内容:6辆自卸车。含6辆自卸车以及车辆所需配件、备品备件和维修专用工具等,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车辆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服务,详细内容请参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1.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车辆底盘及上装部份的制造、组装、测试及到货工作,到货20天内完成全部所有车辆的交付使用(包括办税、上牌、调试、试运行等)。
1.4 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园区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5 交货方式:交钥匙工程。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2.1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2 具有自卸运输车辆设备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组织。
2.3 投标人所提供车辆必须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注册车型。
2.4 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现在)具有10辆(含)以上类似车辆销售业绩。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debidding.com)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发售时间:2018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14日期间;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10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4.1 递交时间:2018年6月15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
4.2 递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14:30时(北京时间);
4.3 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311开标室。
5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50485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5日14:30时(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311开标室。
7 其他说明
7.1 各投标人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和通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网 址:www.gdebidding.com
标书费、服务费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户:44001863201053034613 邮 编:510045
电 话:020-66341792、66341796、66341792、66341984(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将有关问题发至邮箱,我司会及时回复)
传 真:020-66341796
联 系 人:吴先生、董先生、张先生、李先生 电子邮箱: pdf628@126.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5楼(东照大厦)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