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邹城市中心店镇垃圾处理中转站工程
项目编号:ZC-2018-SG-0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67917601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邹城市中心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邹城市中心店镇
联系方式:胡主任1367917601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爱成、宋娇0537-5111099、15563144048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采购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时参加谈判会,并在采购人按谈判程序进行点名时,法定代表人向采购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应予以否决。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26日 00:00 至 2018年05月3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zoucheng)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679176014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1.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5月26日 00:00 至 2018年05月3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时参加谈判会,并在采购人按谈判程序进行点名时,法定代表人向采购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应予以否决。
- 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时参加谈判会,并在采购人按谈判程序进行点名时,法定代表人向采购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应予以否决。
- 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