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荔浦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G3-17005-JGJD
三、采购人名称: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桂林市荔浦县荔城镇荔松路159号
联系人: 周主任 联系电话:0773-721937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275363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5月23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5月28日
七、现对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内容:三、2.项目实施方案分……35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的整体服务方案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由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0分):对项目建设条件分析论述浅显,服务技术大纲可行,项目组织与协调管理方案一般的;
二档(10.1~22分):已认真勘探项目地点,但对项目所有设施情况分析论述一般,服务技术大纲较好,能考虑到本项目的情况,有较好组织与协调管理方案较好;提出的服务理念的;
三档(22.1~35分):熟悉本项目建设条件服务,技术大纲良好,已认真勘探项目地点,能充分考虑每个项目实际情况,能充分考虑每个项目实际情况,针对项目的设施数据,制定实施方案,有良好组织与协调管理方案较好;提出的服务新理念和新技术的。
三、3.综合实力及信誉分……………………………………15分:
(1)投标人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省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区级创新型企业、省区级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荣誉称号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4)具有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相关技术或设备专利的,每项专利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5)企业获得省区级及以上(含省区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生活污水类别)二级资质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6)自2015年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项1分,满分4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现更正为:三、2.项目实施方案分……………………18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的整体服务方案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由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6分):对项目建设条件分析论述浅显,服务技术大纲可行,项目组织与协调管理方案一般的;
二档(6.1~12分):已认真勘探项目地点,但对项目所有设施情况分析论述一般,服务技术大纲较好,能考虑到本项目的情况,有较好组织与协调管理方案较好;提出的服务理念的;
三档(12.1~18分):熟悉本项目建设条件服务,技术大纲良好,已认真勘探项目地点,能充分考虑每个项目实际情况,能充分考虑每个项目实际情况,针对项目的设施数据,制定实施方案,有良好组织与协调管理方案较好;提出的服务新理念和新技术的。
三、3.综合实力及信誉分…………………………………………………………32分:
(1)投标人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省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区级创新型企业、省区级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荣誉称号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4)具有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相关技术或设备专利的,每项专利得1.5分(满分9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5)企业获得省区级及以上(含省区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生活污水类别)二级资质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6)自2015年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项4分,满分8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与此内容有关的事项一同做相应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