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必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
2、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叁级许可。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上无专业,需携带园林绿化专业的毕业证;
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报名要求
本 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4月30 日09时至2015年5月7 日16 时(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 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 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 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新版)、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清扫服务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
3、承建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若职称证上无专业,需携带园林绿化类专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本人近三个 月内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 明),截止到目前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 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企业上五年度同类工程项目的工程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书面提供网上公示的中文官方网站。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并出具建设单位提供的养护业绩达到山东省绿地养护一级、物业保洁一级合格标准的证明。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6条要求的材 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上五年度单项合同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园园林养护及物业管理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