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果皮箱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垃圾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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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宁县城市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宁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30日 19:44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05月31日 00:00 至 2018年06月04日 00:00 | ||
| 预算金额 | ¥14.9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齐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09341076 | ||
| 采购单位 | 宁县城市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县新宁镇新宁路1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466252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庆阳市西峰区御景城一号楼一单元9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93450619 | ||
一、谈判文件编号:QYXD2018-031
二、谈判内容:挂车专用垃圾桶260个,钢木垃圾桶100个。(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149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原件(包括正规税务发票、完税证明等)、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二维码无效)》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留存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份,装订成册备案。
四、公告期限、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08:30至2018年6月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方式:前来代理公司领取。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6月11日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地点:西峰宏瑞酒店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1)投标保证金金额:2900.00元。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 名: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峰区东街支行
账 号:27090704 2920 0046 695
缴纳期限:2018年6月8日17时前,未按时、足额缴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西峰宏瑞酒店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人: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宁县新宁镇新宁路13号
联 系人:齐杰
联系电话:18609341076
代理公司: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御景城1号楼1单元903室
联 系人:李建平
联系电话:15097099936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