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清县新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塘村) 已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服务单位为德清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德清县新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塘村) ,位于德清县新市镇新塘村,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明的内容,总投资约为400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及德治污领【2015】1号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
(2) 凡注册地不在湖州市范围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介绍信和证明如下: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省内、湖州市外企业应提供地市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的近三年来(2012、2013、2014)本单位不良记录的详细完整清单。
(5)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政策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 04 月 3 0 日—2015年 05 月07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国定节假日及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千秋东街行政中心E幢二楼)
联系人:小章、小邱 联系电话:0572-8077706 监督电话:0572-807485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有效交易席位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到指定窗口办理登记入库,已登记入库的投标单位无需再次登记),资料费为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进行集中进行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2 湖州市外企业进入德清县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须遵守德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咨询电话:0572-806306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德清县新市镇文昌路148号
联系人:张永全
电话:0572-8183431
招标服务单位:德清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幢三楼313室
联系人:沈工 杨工
电话(传真):0572-8061020 8061011
招标备案单位: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
2015年4月29日



